邏輯上來說,這種文字應該要寫在Facebook上,然後就會有幾個親友(對,真的是幾個)來留言拍拍,說什麼不要難過之類的話。不過我算是給自己一個節制的要求了,不再去那個空間再說多什麼生活日常(雖然日前也寫了相關文字就是)。所以回到自己的港灣,說給自己聽,也是不給他人太多的困擾就是。
寫這幾個字的當下是2018年02月14日的凌晨一時,也算是一天的開始,對於節日,我沒什麼特別想要過的地方,畢竟也沒有這個條件可以多浪漫、多暖心。但我想在這個空間,用一種自言自語的方式,說給妳們四個聽──關於妳們與我之間的那些以前,還有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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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C:
妳和我之間的相處,在這四個人當中應該是最久的。今天對於妳,我的心裡其實有點複雜。
該怎麼說?我們彼此都是初戀,雖然我在遇見妳之前,已經先被兩個女孩子給拒絕過了。妳也曾經疑問:妳對我的追求,以及我對妳的答應,是否是一種同情與施捨?而我從最開始相信妳可以導正我生命中的缺憾,到最後對於妳行為的質疑。或許我們之間相處就已經有了裂隙,以至於在後續的道路上,與我而言,不是那麼順利吧。
回憶我們之間的相處,如果說都是惡夢、壓力,那真的太過偏頗。四五年的時間中,還是有那些美好的畫面:一同為某件事情而努力、彼此相互扶持,當然還有那些夜晚中的耳鬢廝磨。
是的,這些都很美好,可是為什麼最後卻變得,我得屈就於妳的全部?甚至不惜放棄我自己的一切?這些是為了什麼?
離別到現在7年後的今天,我不想把責任完全推到妳身上(雖然我在其他場合還是會說妳的不是),只能說,當時的自己太年輕,太在乎是否人生的道路上有人可以陪伴,太執著一定要抓住妳我之間的相處,才用這麼愚蠢的方式和你相處吧。
現在的我,不太想知道妳過得如何,畢竟想起以前,總是悲慘的大過美好的。雖然我知道妳已經成為主的羊群,在聖光之下開始了新的生活,這樣也好,比起我這個相對黑暗的生命,妳需要更多的光芒。
該說祝福妳嗎?與我而言有點困難,但還是希望妳順利地過往後的日子。
畢竟我不是一個喜歡詛咒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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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L:
2016年,我看了《大亨小傳》。裡面寫到蓋茲比和黛西分離五年之後,蓋茲比事業有成,想要把黛西重新娶回來。
2016年也是我們分離五年的日子,時間居然很巧合地讓我在這個時候看了這本書。但我並沒有像蓋茲比一樣事業有成,然後再重新的和妳碰面。
又過了幾年,與妳的分別已經過了7年,至今,妳還是我心中,最掛心的那個女子──即便我已無法再關心妳的近況。2017年的耶誕,業師有說道妳會回學校探望他,問我要不要和妳見面?我說我不要,我也不敢。畢竟,當初那封信所說的,還有妳曾經告訴我的妳的交友原則,我不敢打破。人是應該要有自知之明的,這點我向妳保證。
如今回想,對於妳,我也是太過急切了一些,就是所謂「抓得太緊」那樣。但必須要說的是:妳是我生命中,第二個遇上的,靈魂發生共鳴的女子。我們的相處,有炙熱的時刻,也有思考的場合,雖然只有三個月,但這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三個月,我倆唯二的合照,我保留到今天。
我聽說,妳後來又到了另一位男子的懷中,卻在兩年之後又離開了,聽完心裡有些遺憾,我真切的希望妳可以有一個屬於妳自己的避風港。在這個不友善的社會之中保護妳的身體和心靈。
大院一直都沒有拆除,偶爾我會去那裏打掃一下環境。我知道妳不會再回來了,但如果真有另一個女子再來到我身邊,我會帶她去那看看,告訴她:曾經有一個和妳一樣的女子,在這裡住過。現在,我會向當時對待她一樣,好好的照顧妳。
我也在這個時刻,祝福妳在遠方,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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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和我之間的相處,在這四個人當中應該是最久的。今天對於妳,我的心裡其實有點複雜。
該怎麼說?我們彼此都是初戀,雖然我在遇見妳之前,已經先被兩個女孩子給拒絕過了。妳也曾經疑問:妳對我的追求,以及我對妳的答應,是否是一種同情與施捨?而我從最開始相信妳可以導正我生命中的缺憾,到最後對於妳行為的質疑。或許我們之間相處就已經有了裂隙,以至於在後續的道路上,與我而言,不是那麼順利吧。
回憶我們之間的相處,如果說都是惡夢、壓力,那真的太過偏頗。四五年的時間中,還是有那些美好的畫面:一同為某件事情而努力、彼此相互扶持,當然還有那些夜晚中的耳鬢廝磨。
是的,這些都很美好,可是為什麼最後卻變得,我得屈就於妳的全部?甚至不惜放棄我自己的一切?這些是為了什麼?
離別到現在7年後的今天,我不想把責任完全推到妳身上(雖然我在其他場合還是會說妳的不是),只能說,當時的自己太年輕,太在乎是否人生的道路上有人可以陪伴,太執著一定要抓住妳我之間的相處,才用這麼愚蠢的方式和你相處吧。
現在的我,不太想知道妳過得如何,畢竟想起以前,總是悲慘的大過美好的。雖然我知道妳已經成為主的羊群,在聖光之下開始了新的生活,這樣也好,比起我這個相對黑暗的生命,妳需要更多的光芒。
該說祝福妳嗎?與我而言有點困難,但還是希望妳順利地過往後的日子。
畢竟我不是一個喜歡詛咒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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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L:
2016年,我看了《大亨小傳》。裡面寫到蓋茲比和黛西分離五年之後,蓋茲比事業有成,想要把黛西重新娶回來。
2016年也是我們分離五年的日子,時間居然很巧合地讓我在這個時候看了這本書。但我並沒有像蓋茲比一樣事業有成,然後再重新的和妳碰面。
又過了幾年,與妳的分別已經過了7年,至今,妳還是我心中,最掛心的那個女子──即便我已無法再關心妳的近況。2017年的耶誕,業師有說道妳會回學校探望他,問我要不要和妳見面?我說我不要,我也不敢。畢竟,當初那封信所說的,還有妳曾經告訴我的妳的交友原則,我不敢打破。人是應該要有自知之明的,這點我向妳保證。
如今回想,對於妳,我也是太過急切了一些,就是所謂「抓得太緊」那樣。但必須要說的是:妳是我生命中,第二個遇上的,靈魂發生共鳴的女子。我們的相處,有炙熱的時刻,也有思考的場合,雖然只有三個月,但這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三個月,我倆唯二的合照,我保留到今天。
我聽說,妳後來又到了另一位男子的懷中,卻在兩年之後又離開了,聽完心裡有些遺憾,我真切的希望妳可以有一個屬於妳自己的避風港。在這個不友善的社會之中保護妳的身體和心靈。
大院一直都沒有拆除,偶爾我會去那裏打掃一下環境。我知道妳不會再回來了,但如果真有另一個女子再來到我身邊,我會帶她去那看看,告訴她:曾經有一個和妳一樣的女子,在這裡住過。現在,我會向當時對待她一樣,好好的照顧妳。
我也在這個時刻,祝福妳在遠方,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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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S:
一直以來,對妳都有些虧欠。對於妳,我在感情的用心上,似乎沒有像前面兩位女子那樣的用心。
我必須要說一聲謝謝妳,謝謝妳在我受了傷之後,前來安撫我,並且願意成為我的情人。但我那些不成熟的舉止和言行,並沒有好好珍惜妳,反而──我現在想想──應該是傷害到了妳。
但是妳重新回來跟我說話,又先和我道歉──關於妳過去刪我好友一事,這又更顯得,我在兩性交誼的過程中,真的是很不成熟,又總給人添亂的小鬼了。
我一直很想跟妳說聲對不起,卻不知道該從何說起。但看到妳現在努力的為自己的生命奮鬥、拚搏,我覺得我自己不該怠惰,才是最重要的吧。
妳織給我的那條圍巾,在這個冬天發揮了不錯的功用。也讓我想起妳過去接受著我的任性,和這之後我們還可以好好說話。我想,就在這邊和妳說聲:預祝海外發展順利,身體健康,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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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A:
原本,我想在今天透過書信的方式告訴妳「我喜歡妳」的。但是我沒有。
我們之間相識十年了,我老實說一句:妳在我的心中,一直都是「情人」的身分。
或許妳自己不這麼覺得,但是我一直沒有告訴妳:我人生第一次遇見「靈魂發生共鳴」的人,就是妳。
但妳一開始就拒絕了我,我也搞不清楚這是為什麼,然後我就和C在一起了。當時妳還說C長的真漂亮,甚至後來還成為好朋友(原因是妳倆的生日是同一天)。老實說這在我心中其實有點複雜。當然我沒有透過什麼出軌的方式再接近妳,如果有的話,我想妳也不會願意吧。
如果妳要問為什麼我會喜歡妳?嚴格來說我說不上來:容貌?個性?嗜好?其實都不太算是,我們有共同的生活與興趣經驗,可是在十年後的今天要我說這些東西是否真能成為我倆攜手共度一生的基礎?我反而有些遲疑了。可是我心中卻還是有一個想法:希望妳做我的枕邊人。
不為什麼,因為在妳身上,我還是聽得見:那個靈魂共鳴的聲響。我甚至還有一度幻想:成功地成為妳的情人之後,我們可以回到學校,有一天我可以在課堂上,我倆一起閃瞎那些十八九歲的小鬼們,然後婚禮上唱著那些,我們共同記憶的歌曲,一起分享閱讀、遊歷的經驗……
但為什麼不告訴妳?我想到的是現實:一個卅歲的青年,沒有穩定的工作與收入,要如何談論「情愛」?加上我曾經看見妳幾乎是憤怒的說了「為什麼一定要結婚!」這樣的發言,更讓我不敢再和妳提起這樣的話題了。(妳也跟我說過「一個人比較好玩!」,那我似乎就不該再繼續打擾妳的生活了)
或許,我倆之間,當個十年的好友就好了,相對來說單純,也沒有太多需要去考慮的地方。但我還是希望,而我是真切的希望,有這麼一天,妳也會找到妳生命中的歸屬。
即便那個人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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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想對妳們說的,一點片段,而破碎的話語。
以上
一直以來,對妳都有些虧欠。對於妳,我在感情的用心上,似乎沒有像前面兩位女子那樣的用心。
我必須要說一聲謝謝妳,謝謝妳在我受了傷之後,前來安撫我,並且願意成為我的情人。但我那些不成熟的舉止和言行,並沒有好好珍惜妳,反而──我現在想想──應該是傷害到了妳。
但是妳重新回來跟我說話,又先和我道歉──關於妳過去刪我好友一事,這又更顯得,我在兩性交誼的過程中,真的是很不成熟,又總給人添亂的小鬼了。
我一直很想跟妳說聲對不起,卻不知道該從何說起。但看到妳現在努力的為自己的生命奮鬥、拚搏,我覺得我自己不該怠惰,才是最重要的吧。
妳織給我的那條圍巾,在這個冬天發揮了不錯的功用。也讓我想起妳過去接受著我的任性,和這之後我們還可以好好說話。我想,就在這邊和妳說聲:預祝海外發展順利,身體健康,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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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A:
原本,我想在今天透過書信的方式告訴妳「我喜歡妳」的。但是我沒有。
我們之間相識十年了,我老實說一句:妳在我的心中,一直都是「情人」的身分。
或許妳自己不這麼覺得,但是我一直沒有告訴妳:我人生第一次遇見「靈魂發生共鳴」的人,就是妳。
但妳一開始就拒絕了我,我也搞不清楚這是為什麼,然後我就和C在一起了。當時妳還說C長的真漂亮,甚至後來還成為好朋友(原因是妳倆的生日是同一天)。老實說這在我心中其實有點複雜。當然我沒有透過什麼出軌的方式再接近妳,如果有的話,我想妳也不會願意吧。
如果妳要問為什麼我會喜歡妳?嚴格來說我說不上來:容貌?個性?嗜好?其實都不太算是,我們有共同的生活與興趣經驗,可是在十年後的今天要我說這些東西是否真能成為我倆攜手共度一生的基礎?我反而有些遲疑了。可是我心中卻還是有一個想法:希望妳做我的枕邊人。
不為什麼,因為在妳身上,我還是聽得見:那個靈魂共鳴的聲響。我甚至還有一度幻想:成功地成為妳的情人之後,我們可以回到學校,有一天我可以在課堂上,我倆一起閃瞎那些十八九歲的小鬼們,然後婚禮上唱著那些,我們共同記憶的歌曲,一起分享閱讀、遊歷的經驗……
但為什麼不告訴妳?我想到的是現實:一個卅歲的青年,沒有穩定的工作與收入,要如何談論「情愛」?加上我曾經看見妳幾乎是憤怒的說了「為什麼一定要結婚!」這樣的發言,更讓我不敢再和妳提起這樣的話題了。(妳也跟我說過「一個人比較好玩!」,那我似乎就不該再繼續打擾妳的生活了)
或許,我倆之間,當個十年的好友就好了,相對來說單純,也沒有太多需要去考慮的地方。但我還是希望,而我是真切的希望,有這麼一天,妳也會找到妳生命中的歸屬。
即便那個人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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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想對妳們說的,一點片段,而破碎的話語。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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