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5日 星期日

圖文誌--合照

前言:前幾天,在我左手邊這位女同學把這張合照標示在facebook上。這張照片是2014/06/05當天,和同學們在畢業餐敘後,於台中漢口路「石頭」燒烤店外的合照。女同學放上這張合照並且tag了我,想來是想有點紀念的目的。

但這張照片公佈後,有許多我的facebook親友都來按了「like」,但是看這些親友的「身分」,這個「like」在我看來,應該不那麼單純。於是乎,2014/06/14睌上,和女同學通了訊息,對於這張照片還有親友的「like」,做了一點借題發揮的回應。


關於范綱塏與某位妙齡女子的合照----回應諸親友「關於范綱塏的處事態度」:
從今天不才被標注在這張相片之後,似乎吸引了不少親友前來觀看。我想各位按下「like」的動機,應該不是因為不才,而是不才身邊這位笑容可掬、身形曼妙的少女。既然有這個機會,我想就在這張照片下借題發揮,說些什麼。
在不才身邊的這位,用一個「學院人際關係」的定位來說,她是與我相差「四屆」的「直屬學妹」。小名小紫,身高166公分,體重45公斤。是今年東海歷史系的畢業生,也是台南藝術大學藝術史研究所碩士班的準新生。
小紫個性外向、率真,喜好打抱不平,學習勤奮,不過對於電子競技以及日本動漫有某種程度的狂熱(簡單來講就是…..嗯…很宅…),並且在校對於公共事務都積極參與,可以說是才貌雙全。但如果有想透過不才一親芳澤的各位男士們,要跟你們說聲抱歉了,因為小紫現在是名花有主,她的身邊有一位與她貌合神近、呵護備至的情人,而且兩人已有計畫要在往後走向紅毯的那一端。誠可為情比金堅、神仙羨之。而不才在每每有人問起為何選擇中部服役時,故事中那位「你選台中服役,就可以載我們去聚餐啦>w<」這句話的主角,也就是她了。
在她手上拿的那個綠色的方形物體,是不才為小紫準備的畢業禮物:朱光潛的《西方美學史》,希望對她將來在藝術史的學習上,可以有些微的幫助。某種程度來說,對這位「學妹」會特別的照顧,不管是選定服役地點,還是贈與畢業禮物,「美色」這個因素自然有一定的原因。但如果只是因為美色的關係,不會讓我特地寫這幾個字來說明些「什麼」。以往,在東海,因為小老師職位的關係,也有許多形形色色的人來找我,也許傾吐心事,也許說說生活瑣事,這當中不乏面容姣好的同學,也有其貌不揚之人,我可以很直接的說,我對他/她們的照顧和回應,從來沒有偏頗過(前提是他/她有過來找我…),而且其實回想起來,我和小紫在學校真的有什麼實際而印象深刻的接觸?好像也是模糊的片斷了。

而真正讓人記憶猶新的故事,要說到2014年5月1日,不才透過facebook狀態,告知了一段感情的消逝。原來只是一個形式上的處理,旋即我就將那個動態刪除了。但在公布的當下,小紫並沒有在「轉變為單身」的狀態下留言提問,反而是私訊詢問了「綱塏,你還好嗎?」接著慢慢的安慰我,也分享了她自己在情路旅程上的經驗與收穫。
這大概是做為同學之間,對我來說極為難得的一次經驗,畢竟以往,沒有人會對我做過這樣的關心。而從那次開始,小紫有什麼心事,會直接跟我說,當然如果她發表了一些心有不快的動態,我也會主動的去詢問是否安好。而這樣匪淺的交誼,就從那一天,一直延續到不才服役的現在。
而說了這麼長的兩人交誼,並不是要強調范綱塏非常幸運的可以和這麼漂亮的女生感情還不錯,我想說得是一個很簡單的東西。

2014年2月27日,和辦公室的哥哥姐姐一同出外聚餐,席間辦公室一位相貌堂堂的大哥對我的感情歷程表示很震驚,直說我女人緣好像很好。其實,范綱塏一直秉持著一個很簡單的信念:無私的利他主義---只要不會讓我有嚴重的損害。
以往,「好人」這樣的形容詞一直都在不才的身上出現,至少和不才相處過的人都知道,只要有求於范綱塏,大概都不會被回絕,甚至會吃虧都在所不惜。
然而,不才幾乎可以這麼說,我從小就受到家父「助人」的重要性,尤其家父過往走街頭為黎民百姓請命,反杜邦、反關西化工廠、反戰…等事件,每每在餐桌前提起,都是熱血沸騰,然後希望他的小孩,可以有這樣的作為、這樣的心量。我想這樣的經驗傳承,某方面來說也影響到了我。
而且嚴格來說,不才其實不是個「朋友很多的人」,相反的,《我的朋友很少》(?):不管是在哪一個求學階段。雖然facebook上的親友有330位,實際上真正會在現實有連絡的人,除親戚外,寥寥可數。但,不才在某些地方,還可以有一定受歡迎的程度,甚至如同來按「like」的各位感到羨慕的:為什麼我可以和這麼美麗的少女合照,我想,我只是秉持著「無私的利他」這樣的信念。
本質上,我這樣的行為,其實有某種的「去社會化」,站在一個自由主義運轉的體系裡,相當不服合經濟效應,甚至可以說會把自己暴露在危險當中,因此也有許多人覺得不才這樣的行徑相當的愚蠢。但,我認為,在今天這個崩壞、紛亂的時代,這樣的信念,是讓我繼續不顧一切「助人」的更重要的原因,我認為,如果每個人都可以像這樣子良善的對待他/她人,這個社會會變得更加美善。
當然,這種烏托邦思想,用在治國、平天下方面,其實是不正確的做法。但是到今天,26歲,我依舊真切的希望,如果我這樣的行為,可以讓我身邊的哪一個人的生命更加的美好,我想我活著,才有一定的價值。
這是我想藉著這張簡單的合照,和facebook上諸親友分享我個人的價值觀。
還有,我會繼續的「助人」下去,繼續實踐我「無私的利他主義」
因為我期待看到一個良善的社會。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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