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史觀」之爭端
2014年2月10日,教育部公布新修訂「錯字勘誤、內容補正及符合憲法之檢核」之歷史課程綱要(以下簡稱課綱),預計於2015年8月實施。然審議過程充斥矛盾,課程內容在民族、國家、史事之論述上,亦有許多令人感到疑惑之處。遂引起歷史學界、社會輿論的不滿。2015年5月1日,自台中一中「蘋果樹公社」學生對本次課綱發出抗議,全台高中生開始進行串連行動,聯署、座談、抗爭。並自同年7月5日至8月6日間,數度集結於台北教育部,對政府行事強橫表示抗議。運動的過程中,有一個名詞被不斷的提出討論。及本次的課綱,是在何種「史觀」之下編寫而成。遂有「中華民國史觀」、「中國史觀」、「臺灣史觀」,以及如公告所言「符合憲法之檢核」的「憲法史觀」。
就輿論的爭端看下來,所謂「史觀」的討論,似乎是指的是編寫歷史的人,是站在什麼樣的傳統,或是階級位置,以現代的身分來重新書寫過去,企圖凝聚或是型塑某個集體記憶。然而「史觀」一詞,如果真就一個傳統中國史學的角度來看,卻是一個非常「怪異」的存在。
二、「史觀」之後造
唐朝史家劉知幾在《史通》一書表示,史家應有三才:史識、史學、史才,清朝史家章學誠,則增加了「史德」。以上的「歷史性格」,針對的是史學家個人能力的要求,包含廣博的知識和文字紀錄的穿透力,以及書寫歷史的過程中,對於事件的公正與良心。但,這些傳統要求,似乎沒有「史觀」的論述。「史觀」這一名詞出現在中文世界,最具體的例證是1920年,李大釗北京大學演講《史學思想史》一課的首講。文中提到:
「同一吾人所托以生存的社會,縱以觀之,則為歷史,橫以觀之,則為社會。……一切史的知識,都依他為事實,一切史學的研究,都以他為物件,一切史的紀錄,都為他所佔領。他不是僵石,不是枯骨,不是故紙,不是陳編,乃是亙過去、現在、未來、永世生存的人類全生命。對於此種歷史的解釋或概念,即此之所謂歷史觀,亦可云為一種的社會觀。」
接續著,李大釗又進一步陳述所謂歷史觀的性質:
「古昔的歷史觀,大抵宗於神道,歸於天命,而帶有宗教的氣味。當時的哲人,都以為人類的運命實為神所命定。國社的治亂興衰,人生的吉祥禍福,一遵神定的法則而行,天命而外,無所謂歷史的法則。……」
可以看到所謂的「史觀」,是指一種對於社會發展的認識,透過改朝換代、君王更迭的過程中,發現其中的規律性或是通則。要之,這樣的觀念,來自於18世紀以降,歐陸「歷史哲學」的背景。從黑格爾「絕對精神」,馬克思「歷史唯物論」,皆是這一類的論述。英國史家湯恩比的十二冊巨作《歷史研究》,提出文明發展過程中的「挑戰與回應」,更是這一傳統的最後顛峰之作。但試圖透過過去的經驗推導出未來社會可能的走向,在經歷無數次的動亂與變革,今日的歷史學界以無人再進行這樣「預言式」的研究了。一如數位媒體「臺灣吧」在影片「傳說中的經濟奇蹟」最末提到:
「…經濟發展就好像是要爬一根萬用的階梯,我們只要認份的爬上去就好,不要想太多,不要懷疑,也不要抱怨。但事情真的是這樣的嗎?會不會階梯或許適合人家爬但不適合我們爬?會不會階梯爬上去卻發現什麼也沒有,而且還下不來了?又假設真的有這跟全球通用的階梯好了,台灣現在又是卡在哪一階,而下一步又要爬去哪裡呢?…」
這樣的提問,對照於過往的歷史認識,而進一步產生的國家發展的悲劇與慘劇,似乎也說明了這類「歷史研究」的缺失與不完整吧。
三、「史觀」之虛妄
而回頭重新檢視課綱調整之中,社會輿論所提出的「史觀」之說,不難發現,這和最原初的意義有其出入。輿論所稱之「史觀」,或許我們可以說是某種「歷史識見」的延伸,及首段所說,站在何種階級位置來詮釋過去的特色。一如梁任公在倡導中國新史學發展中,指出傳統史學的四大弊病:「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國家、知有個人而不知有群體,知有陳跡而不知有今務,知有事實而不知有理想。」是這一類「史觀」的問題所在。當然,今天釐清了輿論所陳之「史觀」和史學研究的「史觀」二者的出入,還是無法解決本次課程綱要的缺失。不論是「中國史觀」也好,「台灣史觀」也罷,歷史真正的目的,應當是「有七分證據不說八分話」,求真、求事的書寫,更不應該因為階級位置的不同,而蓄意扭曲了史事發展的過程。今天,正反雙方對於課綱調整的爭論,直指這是「意識型態的政治鬥爭」,但,筆者更想說的是:在意識型態的爭奪之外,更重要的,應該是對於過去的那份「良心」的認識,一如文天祥所稱許的「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那樣無所畏懼的勇氣。
然而,反觀今天課綱調整之下,不論委員們是否為歷史學專業,有多少人,有這樣的勇氣呢?